权力基本编码 360123025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425MB177821X8400012302000005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永修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处(科)室 社会事务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425MB177821X8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日。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承诺办结时限 10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永修县行政审批局西辅楼3F农业和社会事务股
  • 窗口地址
    永修县行政审批局西辅楼3F农业和社会事务股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号码
    0792-3262208
  • 咨询邮箱
    暂无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楼C316
  • 窗口地址
    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办公室3楼C316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号码
    0792-3233566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医疗卫生
审批结果名称 收回《卫生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无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行使内容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注销。
审批结果有效期 当次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本省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单位或个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规范、齐全; 3.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及卫生设施设备应符合公共场所标准规范等要求,公共场所的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发布,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修改)(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发布,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修改)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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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进行非情形申报,查看材料请点击 → 查看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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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卫生许可证》结果样本
问题需要留联系方式吗?
答案需要留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如果是固定电话的,需要注明区号。
问题《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填写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案在《申请表》填写过程中,不允许空项,空项处以“无”字填写。